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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七届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

发布者:  时间:2015-09-09 00:00:00  浏览:

各市(县)教育局,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市少年宫: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深化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和提高职业院校学生科技创新精神和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素质的技能人才,根据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举办第七届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通知》要求,决定举办第七届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服务和推动无锡市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举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无锡市教育局主办,由无锡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无锡市少年宫)承办。大赛经费由主办单位提供,不向参赛学校和师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分为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教师组三个组别。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在校学生;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全市高职院在校学生;教师组参赛对象为全市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在职教师。

四、参赛项目

(一)学生创新项目

1.创造发明。学生在参加专业学习和科技实践活动过程中的发明创造作品。作品须以实物形式参赛,大赛不接受涉及食品、药品、微生物和所有的人体或动物离体组织研究的项目。

2.科学调查报告。学生在参加专业学习和科技实践活动过程中所撰写的科学调查报告。报告须针对某一选题或自然科学现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科学调查报告还应提供调查日志或完整的科研记录数据。不能把参赛作品的研制过程作为调查报告的选题。

(二)教师论文

科技创新教学、科技创新研究性论文。

五、奖项设置

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情况,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教师组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得学生创新项目一等奖的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对在大赛组织和申报项目数量及质量上均突出的学校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奖。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大赛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优秀作品将选送参加全省比赛。

六、材料报送

科学调查报告、教师论文的电子稿及参赛作品汇总表由参赛学校汇总后,于9月30日前集中报送至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电子邮箱:709276375@qq.com。参赛创造发明作品组织现场展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志新;联系电话:81821840,13806186453。

附件:第七届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无锡市教育局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