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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导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5-09-07 00:00:00  浏览:

各分团委、社团联合会、各社团指导老师、全体社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及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管理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分类引导的原则,根据各种类型社团的特点,重点引导好专业技能、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类社团,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就业创业;扶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红色社团的发展,坚定党建带团建、培养党的助手和接班人的理念;支持文化体育类、公益服务类社团的发展,活跃校园文化,倡导志愿服务之风。着力打造一批思想先进、文化引领、特色鲜明、积极活跃、影响较大的精品社团,创建我校社团品牌,提升学生社团的整体形象,充分发挥社团“育人”的职能。

二、社团成立、变更及注销

校级社团的成立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申请,并须经校团委审批;二级学院社团的成立向二级学院社团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管中心”)申请,经二级学院分团委审批,并报校社联、校团委备案。

新成立的社团试运行期2个月,2个月后由社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运行。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一经发现,学校将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社团在运营过程中,有需要变更的事项须履行变更手续;对于有名无实或失去存在价值的社团,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将予以注销。

具体成立、变更、注销办法详见附件1。

三、社团运作机制

1、两级管理。学生社团分两级管理,由校级社团和院级社团两级组成。学校团委是学生社团业务主管部门。校级社团由校团委指导,院级社团由学院分团委直属指导。校团委设立社联,切实承担对校级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设立社管中心,具体负责院级社团管理和服务工作。校社联是二级学院社管中心的业务指导机构,负责统筹、指导、管理二级学院社管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

2、社团考核评比。社团评定(含校级社团、二级学院社团)每学年开展一次,通过社团自评、社联考核、团组织审核,分别确定为A-5A级5个等级的社团,并按照5%左右的比例淘汰一批末尾社团,末尾社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整改、观察、注销进行处理。社团考核评比办法具体参考(团锡科委[2012]17号)《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社团评比办法(试行稿)》。

四、指导老师

1、聘任。

(一)校级社团的指导老师由校团委聘任,二级学院的社团指导老师由二级学院分团委聘任,报校团委备案。

(二)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经双方达成一致后,填写《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聘任表》(见附件3),经审批,由校团委统一聘用并颁发聘书。

(三)每个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聘任1—2名指导老师,每届任期一年,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任。

(四)社团指导教师如有变更,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说明,经批准后方可变动。

(五)社团因故被注销时,该社团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2、主要职责。学生社团成立或异动时,负责指导起草和修改学生社团章程;负责社团主要学生负责人的指导和培养,审定并指导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指导社团的换届、招新和日常管理;了解和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优秀评选。校团委每年会评选社团优秀指导老师,优秀比例不超过总数的20%,评比办法具体参考(团锡科委[2012] 13号)《无锡科技职业学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评选办法》。

各二级学院社团老师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

五、社团经费

(一)社团经费来源

1、学生社团的经费来源有校团委专项社团活动经费、社团成员的社费、校内外自筹资金。赞助资金须报请校团委批准后,可接受社会力量的赞助,但其赞助行为不得损害学校、学生社团的利益,不得在校内从事经营活动。

2、学生社团财产归该社团集体所有,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社团活动支出,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社联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对各社团财务具有管理、监督的权力,各学生社团必须积极配合工作。

(二)社团经费管理

1、社团活动经费。每个学年社团考核后,按照A—5A对每个社团进行定级,社团经费按照等级给予每个社团相应活动经费上限,每个学年每个社团的活动经费的使用不得超过这个标准,活动经费仅限于一个考核周期内使用。经费使用必须同社团开展活动相结合,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提交《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社团活动申请表》(附件2)。一般情况下,校内活动申请提前1周提交、校级以上活动提前2周提交审批。申请上须注明申请经费来源和额度、指导老师的意见。

2、社费。根据社团特点,经全体社员集体商议同意后,可收取一定的社费,收取社费的社团需将全体社员同意收费的书面材料送校社联或二级学院社管中心备案。各学生社团所收取的社费统一由校社联或二级学院社管中心统一管理,收取社费的社团在每年统一收缴社费一周内将社费交给校社联或二级学院社管中心。建立收支账目表,社费申请需有社长、指导老师共同签字后方可使用,确保社费用于社团活动上,提升全体社员上。社费使用办法参照社团经费使用办法。社联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收支两条线,定期将社费进行公示。校团委、二级学院分团委将不定期、定期地对社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

3、各社团除了上述的团委考核后下拨经费、社团自身社费外,学校原则上不予拨付其他经费。社团在开展活动时,如有自筹赞助费情况,须经校团委、二级学院分团委同意后方可联系赞助,现金赞助需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将赞助款项汇至学校账户,按报销程序使用,实物赞助需提供赞助明细及赞助去向。

4、校级以上的社团活动由校团委统筹安排,经校团委同意,社团参加校级以上社团比赛、参加校级活动,发生的费用由校团委统一支付。

特此通知。

附件1.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社团成立细则、社团变更及注销办法

2.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社团活动申请表

3.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社团老师聘任表

4.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5.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注册表

6.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注销登记表

共青团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